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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下午,同事拿來一張單子,要求我開立發票給租住公司宿舍的協力廠員工。不過他說水電瓦斯費不知該如何處理,我指著前方的同事說:「我這裡開立後blah blah……然後會交給那個那個……XX,她會接著處理。」因為「那個那個」喊了一會兒,才叫出前方同事的名字,結果被他耻笑我老了。

 

當他將單子拿回去補列一項水電雜費後,再拿回來給我時,我想驗算金額是否正確,可是我翻遍桌面所有文件的下方,卻遍尋不著我的計算機,抬頭問他:「我的計算機是不是被你不小心夾帶回去了?」

 

他指著我桌上的計算機說:「不是就在這裡嗎?不要賴我了,你的眼睛果然不太好喔。」我,中箭落馬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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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我共事過的同事,比方說十四年前的前同事Angel小姐,日前碰面時,對我當年的可靠記憶力仍津津樂道。不過超強記憶力這事兒,現在對我而言,已經淪為當年勇的回憶之一了。

 

據說,假如一個人在講話時,常無法講出正確名稱,而使用「這個」、「那個」做為代名詞的話,代表這個人的記憶力已經衰退到一個程度了。而我開始使用「這個」或「那個」做代名詞的日子,有好一段時間了……。

 

我娘從很久以前就常叫錯孩子名字,比方說她明明要叫我,卻常常從老么的我妹名字開始叫,再叫我弟的名字,最後才會叫到正確的我。我常笑她,還好她只有三個孩子,否則生了十個,等她叫到正確的那個,天都黑了。報應不爽,現在輪到我有類似症頭,不過不同的是,這回我是想叫同事,卻「那個那個」喊半天才叫得出他的名字。

 

不知道別人如何,我的健忘還會伴隨著視力障礙;比如這回,計算機明明就大大方方的被擺在桌上,我卻視若無睹,拚命在同一個桌面上的每一份文件下找尋。這也像我曾聽說過的一個例子,有人在家裡四處尋找明明就戴在他自己頭上的眼鏡,一樣的不可思議。

 

健忘的事蹟實在太多了。

 

像是接了電話,答應來電者要幫他做什麼什麼事,如果不是掛了電話馬上進行,一旦我忙起其他事,就會全然忘了剛剛的來電。

 

還有我每一個網路銀行(常換工作者的悲劇-銀行帳戶奇多)的帳號密碼都得循相同規則編列,否則一定會忘記規則外的那一家銀行的帳號密碼,然後在某一天要進行轉帳或其他交易時,氣急得跳腳。

 

以及前幾日早上,明明要帶安谷到醫院接種疫苗,結果車子開上路就往公司方向開去,渾然忘記車上還坐著阿嬤跟安谷。

 

以上等等,族繁不及備載。

 

還好,公事上健忘耍笨的機率遠遠低於日常生活,否則真的就糟糕透頂了。

 

時間是公平的,健忘這回事兒,不是自己忘掉就不會找上門來的。某一天,當你突然開始「那個」半天卻怎樣也說不出想說的詞兒,健忘其實已經黏上身來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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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安谷他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